北京一日游消费者报告调查:强制消费现象穿上“隐身衣”

文章来源:疯狂财经 2019-07-24 11:02:4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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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7月23日,北京市消协公布了北京“一日游”消费体验调查结果。调查显示,在被调查的30条北京“一日游”线路中,仍有26.67%存在强制消费现象。隐藏在旅游合同、行程安排背后的强制消费,让游客防不胜防。随着旅游消费需求日益多元化,“一日游”为代表旅游产品也在增多。

  7月23日,北京市消协公布了北京“一日游”消费体验调查结果。调查显示,在被调查的30条北京“一日游”线路中,仍有26.67%存在强制消费现象。隐藏在旅游合同、行程安排背后的强制消费,让游客防不胜防。随着旅游消费需求日益多元化,“一日游”为代表旅游产品也在增多。

  值得注意的是,出现强制消费的8条线路里有4条在合同中没有明示可能存在的自费项目,而且这些未在合同中明示的强制消费,不参加均会影响行程。在专家看来,由于近年来文旅部门不断强化对“一日游”违法行为的打击,不法企业和导游也开始钻空子变换套路,用各种看似隐形、难举证的手段强制游客进行额外消费,因此,业界亟待监管机制更全面地覆盖“一日游”产业链的每个环节,尤其要联动景区、OTA平台等对这类产品的质量把控。

  新“套路”

  随着旅游消费需求日益多元化,以“一日游”为代表的更灵活的旅游产品,成为不少国内游客在自助游、半自助游中更愿选择的消费对象。然而,根据本次北京市消协公布的调查结果,在本市被调查的30条体验线路中,仍有26.67%存在强制消费现象,且出现了强制消费隐形化的特征。

  举例来说,在北京青年旅行社组织的万寿寺+颐和园5A+故宫5A“一日游”行程中,导游要求交100元钱的演出费,否则就在演出场外边等待1个小时,多数游客被迫接受该演出安排;而北京青年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的司马台长城4A+古北水镇线路因行程安排过于紧凑,导游强制要求游客乘坐缆车,并明确表示不乘坐缆车会影响下一个游览项目。

  有业内人士表示,近几年有部分北京游客通过各种渠道反映,自己在本地或异地参与“一日游”时,遭遇了隐性强制消费的“新套路”,覆盖景区内索道、游船等多个环节,导游或旅行社的工作人员不会强迫游客进行消费,也不会将这些消费写入合同中,但会通过设定时间限制或者少数服从多数等客观困境影响行程,进而对游客行程进行事实上的强制消费。

  此外,还有消费者表示,有一些组织“一日游”的旅行社或者接团导游,已经将强制消费“化于无形之中”,该消费者表示,自己曾有年纪较大的亲属参加微信群组织的“一日游”过程中,就被“忽悠”着花了几百元买了一些廉价日用品,不买的话就会影响下面的行程。

  “擦边球”

  “那些将强制消费隐形化的旅游企业和导游,看似打擦边球,钻了监管的空子,但实际上仍然属于违法违规的范畴。”北京滳慧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朱立新向北京商报记者分析,旅行社在销售“一日游”这类旅游产品的时候,一般都会使用制式合同,内容相对比较简单,会对于行程有一个大概的约定,但可能不会精确到每项安排,按照现行规定,签订这类合同前,旅行社明确告知义务向消费者说明所有行程并明确需要自费的项目,如果必须要额外收费,则要事先征得消费者同意。

  朱立新表示,如果旅行社没有在合同签订前告知必须单独收费的项目,也没有将这项内容写入合同之中,那么就应该视为这项费用包含在合同金额的一揽子费用之中。“这意味着,如果游客在行程中选择不交这笔费用,旅行社依然有义务履行约定按行程完成游览内容,如果完成不了就视为旅行社违约。”朱立新介绍,若旅行社以消费者未单独缴费为理由,不按照合同走完行程,不仅需要退还消费者未完成行程的相关费用,还需要赔偿相应的损失,比如消费者再次自行前往相关景点的旅游、交通费用等。

  值得注意的是,业界有消息称,为将强制消费隐形化,个别不法企业会以事先已口头告知消费者等理由不承担违约责任,对此,朱立新表示,在消费者因此诉诸法律时,旅行社有义务举证证明自己在签约前向消费者阐明了相关收费内容,并取得了消费者同意。

  联动监管

  实际上,在国内的“一日游”市场中,“花样翻新”强制消费一直没能被完全杜绝,甚至被业界称存在“按下葫芦浮起瓢”的问题,确实需要监管层面加速优化机制和政策来解决。

  北京市消协也表示,在法律相对完善的情况下,“一日游”依然存在违法违规现象,可见,政府相关部门还要进一步加大法律法规的落实力度,通过技术创新和治理方式创新保证执法效果。例如《北京市旅游条例》第25条明确指出“向旅游者提供的旅游电子行程单应当包括提供服务的旅行社名称、导游姓名及联系电话,旅游客运车辆牌号、驾驶人员姓名,景区名称及游览时间,就餐点、购物店名称及具体停留时间等内容”。但目前电子行程单中关于导游信息、车辆信息模糊甚至缺失,而且体验调查中发现导游也较少佩戴纸质导游证,游客难以了解导游从业情况,不利于消费者知情和监督。

  “根据旅游消费市场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现象新问题,应进一步细化行业法律条文,强化行业监管。”市消协相关负责人称,目前,某些无旅游资质企业通过社交媒体非法发布旅游产品组织出游,该类线路多以网络社群、俱乐部会员联谊名义组织,但实际为旅游消费,打擦边球经营,因此有必要进一步细化行业法律条文予以规范管理。

  针对强制消费日趋隐形化的问题,还有专家提出,相关部门应联动景区、OTA平台等共同治理,已尽可能大地扩大监管覆盖面。就此,飞猪相关负责人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,如果消费者通过平台预订的出行产品中存在强制消费问题,可以及时投诉反馈,平台调查核实后,也会对商家做出相应的处罚。

  此外,资深旅游专家刘思敏也提出,为有效追责违约旅游企业、保护自身权益,游客的取证也很关键,因此游客也要提高警惕,养成保留合同、发票、视频等相关证据的习惯,让不法分子无空子可钻。

  延伸阅读:一日游的概念。

  “旅”是旅行,外出,即为了实现某一目的而在空间上从甲地到乙地的行进过程;“游”是外出游览、观光、娱乐,即为达到这些目的所作的旅行。二者合起来即旅游。所以,旅行偏重于行,旅游不但有“行”,且有观光、娱乐含义。一日游既在一天进行外出游览、观光、娱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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